关于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籍专用章启用及开具学籍证明有关规定的通知
日期:2024-05-07  发布人:教科研处  浏览量:211

各系:

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提升学籍证明文件的正式性和安全性,自2024年5月1日启用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籍专用章(以下简称学籍专用章),有关学生学籍方面的公文将加盖学籍专用章,不再加盖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印章。

学籍专用章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主要用于为学生开具学籍证明,学籍证明包括在学证明与预毕业证明。

注册学籍(不包括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可开具在学证明。应届毕业生因就业等需要可以申请开具预毕业证明。

学籍证明开具流程为:学生提出申请→所属系依据学生学信网审核信息→参考教科研办公室提供的格式或按学生提供的格式据实起草证明,加盖系公章→系管理干部到教科研办公室登记、加盖学籍专用章。

附件:1.在学证明模板(下载)

          2.预毕业证明模板(下载)

          3.学籍专用章使用申请表(下载)

 

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教科研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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